定州市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-叮咛店镇营北庄村
本院在执行马巧敏、马永彬与马卫、马兰、董晓鹏、赵志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,因被执行人马卫、马兰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申请执行人向本院书面申请要求发布执行悬赏公告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,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:
被悬赏人:马卫,男,1976年4月17日出生,回族,户籍地河北省定州市叮咛店镇营北庄村,身份证号:13068219760417****。被悬赏人:马兰,女,1978年9月25日出生,回族,户籍地河北省定州市叮咛店镇营北庄村,身份证号:13240119780925****。凡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财产线索(已被法院控制的除外)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,将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40%给予奖励。案件执行完毕的,悬赏即终结。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保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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